各教学科研单位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,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,层层压紧压实安全责任,深入排查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,扎实推进问题整改,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,切实维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,根据上级部门相关部署,学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自查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1.本次自查自纠活动将依托学校“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系统”实施,学校统一发布实验室安全自查任务(自查任务名称:2022年实验室安全专项自查);
2.各实验室房间对照系统任务指标逐个房间开展自查工作,并于12月11日前依托“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系统”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,以及各实验室房间危险源核查确认(操作说明见附件1);
3.各教学科研单位于12月12日16:00前,在系统完成实验室房间自查隐患整改审核(操作说明见附件2)。
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时间节点完成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,如有疑问请联系,联系电话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67792460。
附件下载(点击即可查看)